第一章 总则
为使我校各种类型和层次的会议做到有章可循,完善学校的会议制度,保证会议的权威性和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会议制度。
第二章 会议主要类型
(一)校领导会议,主要包括党委会、书记办公会和校长办公会等。
(二)全校性大型会议和活动,主要指全校师生参加的大型会议和活动。
(三)中层干部会议,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四)专题工作会由校领导按照分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三章 会议组织和召开
(一)会议组织和召开
1. 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干会除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外,一般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并负责会务工作。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中干会原则上每4周召开一次。
2. 全校性大型会议一般由校领导授权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完成。全校性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召开,由承办部门年初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未列入学校工作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安排。每学期大型会议一般不得超过2次,每次会议时间必须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之内
4.专题性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由会议承办部门负责,党政办公室协助,原则上每次会议控制在两小时之内。
5.各单位自行安排的会议如与学校会议发生冲突,应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及时做出调整。
(二)会议通知
1. 会议召开之前,会议承办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紧急情况除外)以书面、电话或OA办公系统通知与会人员。
2. 跨部门的会议,应提前1个工作日发出通知,以便与会人员能够事先调整好时间。
3.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名称、会议主题、会期、参加人员范围、开会时间和地点、需准备的材料或其他要求。
(三)会议要求和纪律
1.会议牵头承办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会务工作,包括会议签到、记录、录音、录(照)相、会场纪律及新闻报道、会议纪要、会议文件起草签发等工作。
2.与会人员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请假;有事离开会场需向会议组织者请假。会议期间应关闭各种通讯工具,保持会场安静,不做与会议主题无关的事
3. 在会议决议决定正式公布前,所有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会议内容。任何时候不得泄露会议讨论情况。
4. 为准确及时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党政办公室视会议内容,对部分会议进行跟会,并做好督办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制度、办法与此有抵触的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