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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修订)

2014年09月07日    点击:

为了加强民主管理,深入联系群众,畅通干群交流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并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氛围,特制订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组织形式

(一)领导接待日由学校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负责接待。

(二)领导接待日工作由分管党政办公室的院领导主管,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必要时其他各职能部门协助进行。

(三)每个接待日安排一名领导接待,如接待领导因开会或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时接待,党政办公室安排其他领导接待。

(四)接待领导可以提前约谈有关人员。

(五)工会、学生会根据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思想动态情况,每周安排教职工(3 人左右)和学生代表(5人左右)与接待领导座谈。

二、接待时间及地点

(一)接待时间:每周四下午(南北区相间安排)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接待地点:南区信息楼二楼综合办公室205室;北区图书主楼三楼第二会议室。

三、接待程序

接待领导接待来访者时,能立即答复或处理的应即时答复或处理,不能即时答复、处理的,由党政办公室将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分门别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通知有关部门做出处理或进行协调处理。

相关单位或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学院党政办公室的查询、督办,会同党政办公室向来访人员及时反馈结果,确保院领导接待日的实效性。相关单位能即时处理、反馈的应即时处理并反馈至来访人员和党政办,不能即时处理、反馈的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反馈。

四、受理事项范围

(一)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意见、建议。

(二)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反映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四)提出对学校各项贯彻落实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部署与

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

(五)提出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反映对学校党、政、工、团等各级各类组织在保障党员权利和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需要组织或领导给予帮助的事项。

五、接待要求

(一)来访个人要提前准备好问题,按时到接待地点反映情况,反映情况时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避免过激的言行。对在接待中无理取闹、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经劝告无效者,交由学院相关部门处理。

(二)负责接待的院领导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即回答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需集体研究决定的应及时提交党政有关会议,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三)协助领导接待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领导指示精神,自觉保守工作秘密,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更不能对来访者进行打击报复。对反映的正当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敷衍、拖延或顶着不办。对违反此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学院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非本院师生员工来访反映的问题经接待领导明确批示后,由党政办转交和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废除。

上一条:中共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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